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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省级示范试点建设审减资金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省级示范试点建设审减资金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常德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常发改农经【2023】7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汉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汉寿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省级示范试点建设审减资金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汉寿县沧港镇风菱村、菱湖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工程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 1.25万亩中的补充设计。1、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灌排水渠 9 条6115m,其中8条灌排渠道5847m采用现浇砼,1条268m排水渠道采用生态连锁砖2、田间道路工程:新修和改造田间碎石机耕道路9条7431m。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2023年08月01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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