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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丰中村村南修建水泥路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惠丰中村村南修建水泥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帮扶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惠丰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惠丰中村村南修建水泥路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惠丰中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丰中村村南修建水泥路项目,标段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并达到验收标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7、供应商最迟于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指定账户,提供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电子回单、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
四、投标方式
(请登录)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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