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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机关门卫安保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7-26 收藏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机关门卫安保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HN-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机关门卫安保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0000.00元
最高限价:39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DHHN-2023-35-1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机关门卫安保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90000.00
39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机关门卫安保劳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1年
5.4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年算起);
4. 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5.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获取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7日 至 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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