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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请登录)
项目名称:东辽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794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79400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7700000.00元,第二标段:24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内容:第一标段:购置挂桶垃圾车22台,第二标段:购置吸污车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地点:东辽县建安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供应商须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财务报表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2022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3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税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在本项目两个标段中标(即兼投兼中)。
三、交易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投标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07月2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3日23时59分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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