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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肥西站一期及新合肥西站二期公用通信网络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31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施工类项目招标。
新合肥西站一期及新合肥西站二期公用通信网络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涵盖合肥西站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两家运营商(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建设范围主要是高铁公用通信网所建设的无线主设备、有源室内分布系统、传输配套与设备等;铁塔公司建设范围主要是高铁红线内公用通信网络工程建设的无源室内分布系统、电力配套、车站机房配套及桥架配套等。本项目采用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三家联合的方式采购。预估含税金额为1640.45万元。各招标人预估含税金额详见下表:
序号 类别 铁塔部分
(含税,万元)
移动部分
(含税,万元)
电信部分
(含税,万元)
1 勘查设计费 45.71 53.5 34.64
2 施工费 施工费预算中不打折部分
(文明施工费、规费、安全生产费)
55.87 39.88 28.64
施工费预算中打折部分
(人工费、机械使用费、仪表使用费、其他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
217.37 210.03 162.7
3 乙供材料费 638.09 56.04 97.98
合计 957.04 359.45 323.96
建设地点:新合肥西站。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同时需通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和铁路部门验收。
1.2 计划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其中:施工图设计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最终通过验收时间不晚于铁路动态验收结束时间。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类别 折扣依据 最高限价
(折扣(on))
勘察设计费 根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报折扣(on) 85%
施工费 根据451定额《通信建设工程定额》、《第五代移动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造价编制指导意见》及《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等报折扣(on) 85%
乙供材料费 根据乙供材料清单(附件4)报折扣(on) 100%
注:
(1)文明施工费、规费、安全生产费不打折。
(2)投标人所报折扣(on)不得超过上表任一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签订的合计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全国范围铁路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含网址或含可以查询订单截图的账号密码或打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未体现与投标类似产品相关性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计,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为未提供。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2.2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3)其中之一:
(1)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铁道行业甲(Ⅰ)级设计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或通信行业)甲级设计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的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或通信行业)甲级设计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2.2投标人或其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投标人若不实施分包,须提供以上(1)至(3)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投标人拟实施分包时,投标人须提供分包单位的以上(1)至(3)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3人员要求
投标人或其分包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说明:投标人若不实施分包,须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2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投标人拟实施分包时,投标人应提供分包单位的以上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2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负面清单/不良行为清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1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3)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分包单位;
(1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5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投标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2)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30分至2023年8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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