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JSPOST20230721
2、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国际运输渠道服务商。
3、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国际货物空运、国际货物海运多式联运、国际货物铁路多式联运、以及国际陆运多式联运入围服务商的增补。项目按业务类型分为四个包,合同有效期一年(至2024年6月30日),年估算金额为5000万元:
分包1:国际空运入围服务商,标的额约2000万元。
分包2:国际海运多式联运入围服务商,标的额约2000万元。
分包3:国际铁路多式联运入围服务商,标的额约500万元。
分包4:国际陆运多式联运入围服务商,标的额约500万元。
4、中标原则: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投标人排名建议,按照下述规则确定入围供应商:分包1按投标人数量减2确定入围供应商,且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8家;若投标人为4家,入围3家;投标人若少于4家,则重新招标。分包2按投标人数量减2确定入围供应商,且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8家;若投标人为4家,入围3家;投标人若少于4家,则重新招标。分包3按投标人数量减2确定入围供应商,且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4家;若投标人为4家,入围3家;投标人若少于4家,则重新招标。分包4按投标人数量减2确定入围供应商,且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4家;若投标人为4家,入围3家;投标人若少于4家,则重新招标。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家所代理航空公司航线授权委托书证明,须提供有效相关证明(适用于分包1);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家所代理船务公司的订舱协议,须提供有效相关证明(适用于分包2);投标人须具有班列公司或其负责货运业务关联公司提供的业务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分包3);投标人或所代理的公司具有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相关证明(适用于分包4)(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可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招标文件每个分包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国际运输渠道服务商。
3、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国际货物空运、国际货物海运多式联运、国际货物铁路多式联运、以及国际陆运多式联运入围服务商的增补。项目按业务类型分为四个包,合同有效期一年(至2024年6月30日),年估算金额为5000万元:
分包1:国际空运入围服务商,标的额约2000万元。
分包2:国际海运多式联运入围服务商,标的额约2000万元。
分包3:国际铁路多式联运入围服务商,标的额约500万元。
分包4:国际陆运多式联运入围服务商,标的额约500万元。
4、中标原则: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投标人排名建议,按照下述规则确定入围供应商:分包1按投标人数量减2确定入围供应商,且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8家;若投标人为4家,入围3家;投标人若少于4家,则重新招标。分包2按投标人数量减2确定入围供应商,且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8家;若投标人为4家,入围3家;投标人若少于4家,则重新招标。分包3按投标人数量减2确定入围供应商,且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4家;若投标人为4家,入围3家;投标人若少于4家,则重新招标。分包4按投标人数量减2确定入围供应商,且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4家;若投标人为4家,入围3家;投标人若少于4家,则重新招标。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家所代理航空公司航线授权委托书证明,须提供有效相关证明(适用于分包1);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家所代理船务公司的订舱协议,须提供有效相关证明(适用于分包2);投标人须具有班列公司或其负责货运业务关联公司提供的业务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分包3);投标人或所代理的公司具有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相关证明(适用于分包4)(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可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招标文件每个分包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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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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