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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芜湖铁塔芜湖县碧桂园二期三网及光缆施工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日期:2023-08-07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芜湖铁塔芜湖县碧桂园二期三网及光缆施工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AH-TT-SF-2023086-D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5.1采购内容:芜湖县碧桂园二期三网及光缆施工服务,内容涉及传输管道、光缆线路施工、三网户线等服务。。
1.5.2采购规模: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35万元。
1.5.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含)日历日内完成交付且具备验收条件。
1.5.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1.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三网施工部分含税总价28.17万元,光缆施工部分含税总价6.83万元,参选人所报各部分含税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否决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三网及光缆施工服务。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含)日历日内完成交付且具备验收条件。
2.3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安全制度相关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参选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证书:
(1)至少提供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至少提供一名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至少提供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参选人为其缴纳的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5参选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传输管道或光缆施工或网络覆盖施工类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原件备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7本项目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8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参选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本项目应答的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3.10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30分至2023年08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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