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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三标段、一标段、四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27号文件及《关于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确认通知》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自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为北郊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4项,其中:①南湖02汇水区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②南湖07小区分流改造工程(47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③南湖08小区分流改造工程(2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④南湖09小区分流改造工程(15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
标段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一标段
CCS20230706FJSZ10001001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
三标段
CCS20230706FJSZ10001003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标段监理
四标段
CCS20230706FJSZ10001004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四标段监理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6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7质量标准: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8计划工期: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12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每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我省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且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省份核发资质的投标人涉及资质有效期届满延期问题的,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且应无在建工程。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职称证就职单位除外),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近年(2020年5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本工程监理需要的基本设备:检测尺、钢卷尺、测距仪、水准仪、全站仪、回弹仪、测厚仪、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投影仪等,且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5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8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本项目从第一标段顺次进行评标,若投标人经评审后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重复,则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后续标段评审)。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4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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