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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城轨云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城轨云设计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城轨云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58公里,设车辆段1座,设站20座,其中换乘站6座。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9.9公里,设车辆段1座,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6座。6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3.1km,设车辆段1座,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2座。4号线、5号线、6号线的控制中心均设在秦岭大街116号的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中心内,与1、2、3号线共用一个线网控制中心。
2.2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4、5、6号线一期工程,主要包括:城轨云功能定位、软件规模、架构、云化范围及各专业接口设计;城轨云的选址、城轨云的后备模式及备用中心的设置模式;城轨云测试业务区的选址及设计;城轨云与在建线网指挥中心的关系及应对措施;城轨云的分期建设内容及时机,本期城轨云系统设计、工艺设计(包含中心级、站段级、备用中心、测试业务区等);城轨云的接入标准及数据标准设计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设计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设计服务期限约为5年,从合同签订到4、5、6号线开始通车试运行为止,具体服务期限以4、5、6号线一期工程城轨云和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实际工程进度为准。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轨道交通工程城轨云或云平台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合同未体现“城轨云或云平台”设计的金额,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1日09:00至2023年0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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