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友谊县税务局红兴隆税务分局合署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友谊县税务局红兴隆税务分局合署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友谊县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农垦管理局。
2.2建设规模:室内外维修改造,建筑面积91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4月25日,工期12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友谊县税务局红兴隆税务分局合署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友谊县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友谊县红兴隆农垦管理局。
2.2建设规模:室内外维修改造,建筑面积91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4月25日,工期12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3.6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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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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