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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西片区)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公司荆西道口平改立工程项目物资(钢材)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日期:2023-08-16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厦门新机场片区配套道路一期工程(西片区)项目由厦门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GC01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中铁二十四局集团福建公司鹰厦线K370+846荆西道口平改立工程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三元区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补助,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GC02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共3条道路其中东星路(机场大道-大嶝中路)道路等级定位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60km/h,路线长度1097.07m,红线宽度 43m,双向 6 车道;双沪南路(机场快速路-双沪南二路)道路等级定位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路线长度 1280.964m,其中东星路以南段 436.805m 暂以污水处理厂专用通道实施,本次设计次干路长度 844.159m,红线宽度 30m,双向 4 车道;双沪南二路(机场大道-双沪南路)道路等级定位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30km/h,路线长度 428.458m,红线宽度 12m,双向 2 车道。 主要工程:道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海绵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缆线沟工程)、给水工程、通信工程、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等。
2.1.2鹰厦线K370+846荆西道口平改立工程道路东起荆西村荆西大桥与建新路交叉口,沿既有建新路逐渐抬高,并于 K0+361.377 上跨既有鹰厦线(K370+844.24)及中储粮专用线(交叉角度 65°),止于中储粮 B 区西北侧 T 型交叉口,道路主路全长 580m。为满足中储粮及沿线居民出行,道路沿线除涉铁段外均在左右两侧各设置一条辅路,起点至鹰厦铁路段右侧辅路长为 325.57m(实施长度为 300m),起点至鹰厦铁路段左侧辅路长为 357.69m(实施长度为 320m),鹰夏铁路至终点段右侧辅路 长为156.6m(实施长度为120m),鹰夏铁路至终点段左侧辅路长为153.86m(实施长度为120m)。
为满足中储粮 A 区、B 区的行人通行需求,在既有鹰厦线(K371+074)位置设置人行通道涵一处。人行通道全长约 79.48m。,工期为24个月。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材(GC01、GC02)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盘条、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9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9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⑤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与我公司项目有合同纠纷及法律诉讼,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此投标人投标结果。
GC01包件特殊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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