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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1、2、4号线站务调度增设有线调度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8 收藏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1、2、4号线站务调度增设有线调度台项目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元整(¥148,0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为满足站务车间生产调度配置有线调度台需求,对1、2、4号线站务调度增设有线调度台(其中专用电话调度台3套、专用电话数字用户板1块)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接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软件配置、线缆和配线(含成端材料等必需的材料及附件)等,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8个月(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30日)
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谈判供应商须承诺服从采购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2. 供应商须提供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财务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非验资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报告),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 供应商近五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须具有至少一条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专用电话系统新增或改造的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4.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专用电话系统新增或改造经验(经验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5)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23日9: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3:30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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