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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工业区2023年临时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工业区2023年临时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3〕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曹妃甸工业区2023年临时河道清淤工程;2.2 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2.3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标段工程内容为河北二河清淤、 北通河清淤、港池岛西景观河清淤、四号河北段清淤、西港河中段清淤和西港二路(连通西港河)增设通水管,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工程内容为A7河北段清淤、唐曹高速东侧排水沟清淤、六排支桥下清淤;唐银钢厂北侧河道开挖及埋设过路通水管,详见招标文件。2.4 招标控制价:4765603.38元(其中:一标段3959482.11元;二标段806121.27元);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2.6 计划工期:一标段工期90日历天;二标段工期90日历天;2.7 质量标准:合格;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各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3.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22 09:00至2023-08-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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