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影像类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中卫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预算金额(元):6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包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包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包3:交付时间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包3(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包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包3供应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4)投标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进口/国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供应商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供应商出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注:以上详细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8-24 23:17:47至2023-08-31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南医院影像类设备购置项目(2023年中卫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预算金额(元):66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包1:国产移动DR机 |
核医学诊断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0.00 |
国产 |
包2:国产PACS诊断会诊中心 |
核医学诊断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00.00 |
国产 |
包3:进口心脏彩超、国产床旁彩超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1 |
心脏彩超,详见招标文件 |
2400000.00 |
进口 |
包3:进口心脏彩超、国产床旁彩超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1 |
床旁彩超,详见招标文件 |
1200000.00 |
国产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6600000.00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包3(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包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包3供应商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4)投标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进口/国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供应商出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供应商出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注:以上详细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8-24 23:17:47至2023-08-31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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