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凯元房产商业综合体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必要的设施设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凯元房产商业综合体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必要的设施设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日期:2023-08-24 收藏项目
一、拍卖标的:呼###市赛罕###路凯元广场商业综合体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坐落:赛罕###路南,证号:呼国用(2006)第********号]及必要的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小客房客梯、有机房货梯、无机房观光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1600KVA干式变压器及其他配套设施)、供排水设施(智能密闭水箱、加压水泵、卫生洁具等)、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规划用途:商业;钢筋混凝土结构;楼层为地下2层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68平方米;房屋建成年代为2017年。处置标的物为在建工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其他详见评估报告。注意事项:本次拍卖范围为:呼###市赛罕###路凯元广场商业综合体在建工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室内外固定装饰装修及必要的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包含:电梯(小客房客梯、有机房货梯、无机房观光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1600KVA干式变压器及其他配套设施)、供排水设施(智能密闭水箱、加压水泵、卫生洁具等)、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250万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司法拍卖房产限购的特别提示如下: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3.司法拍卖不动产成交后,买受人在缴纳尾款期限前,应向本院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买受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因委托**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十五日内或二拍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双方一同###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料。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程姣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