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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压线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店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压线路改造工程已由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6-370303-89-01-271700,招标人为淄博市张店区昌熙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压线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张店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压线路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
2.3建设规模:张店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压线路改造工程,主要包含10kV高压线路改造工程。合同估算价约7201308.99元。
2.4计划工期:设计工期5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总工期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含张店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压线路改造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通过电力部门及相关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施工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及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
3.3安全生产条件: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无。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B证、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原件扫描件)。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专业)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或职称证、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原件扫描件)。
3.6其他要求:2020年01月0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必须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7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只允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联合。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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