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黑龙江联通根据集团公众APP建设要求,打造面向营销交付类的统一APP,为一线营销交付人员提供统一工具,满足一线一个工具实现全业务、全服务营销交付需要,提升一线员工使用感知,采用“平台+应用”的模式,统一的前端APP框架与UI设计规范,各研发单位基于统一平台、统一框架研发,客户端框架能力与安全性总部集中保障。在公众APP建设中,共性部分由集团统一建设,个性部分由省分公众APP二级研发建设补齐。
1.2 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1.3 预算额度:2960148元(不含税)。
1.4 可利旧物资:无
1.5 保修期限要求:终验之日起24个月
1.6 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生效起24个月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663260元,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2663260元(不含税)和单价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 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 投标人具备CMMI3级及以上资质;
2.4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系统的建设或代维案例,需提供2020年至今的案例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所有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5 投标人服务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信息化应用软件开发经验,本地技术支持工程师应具备2年以上软件项目开发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8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8.1 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8.2 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8.4 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管控上限额度2960148元(不含税预算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8.5 付款条款:本项目执行采用‘框架+订单’方式,与供应商签订单价,实际采购量以订单为准。(1)上线付款:支付订单总价 60%。至少需提供:金额为订单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上线合格证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 报账需提供)等。 (2)验收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订单总价40%。至少需提供:付款通知书、结算单、项目终验合格证书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
2.8.6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执行《数字化维保合同技术服务执行规范》;
2.8.7 日常改造需求的工作量评估,由甲方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乙方提交的改造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签订订单的依据。
2.7.8 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开发费用、维保服务、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不可以低于成本报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黑龙江联通根据集团公众APP建设要求,打造面向营销交付类的统一APP,为一线营销交付人员提供统一工具,满足一线一个工具实现全业务、全服务营销交付需要,提升一线员工使用感知,采用“平台+应用”的模式,统一的前端APP框架与UI设计规范,各研发单位基于统一平台、统一框架研发,客户端框架能力与安全性总部集中保障。在公众APP建设中,共性部分由集团统一建设,个性部分由省分公众APP二级研发建设补齐。
1.2 采购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金额 |
1 |
工程软件开发-中级(公众APP) |
见技术规范书 |
人天 |
4366 |
2960148元 |
1.4 可利旧物资:无
1.5 保修期限要求:终验之日起24个月
1.6 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生效起24个月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663260元,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2663260元(不含税)和单价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 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 投标人具备CMMI3级及以上资质;
2.4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系统的建设或代维案例,需提供2020年至今的案例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附协议下所有订单,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5 投标人服务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信息化应用软件开发经验,本地技术支持工程师应具备2年以上软件项目开发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8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8.1 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8.2 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8.4 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管控上限额度2960148元(不含税预算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8.5 付款条款:本项目执行采用‘框架+订单’方式,与供应商签订单价,实际采购量以订单为准。(1)上线付款:支付订单总价 60%。至少需提供:金额为订单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通知书、结算单、上线合格证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 报账需提供)等。 (2)验收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订单总价40%。至少需提供:付款通知书、结算单、项目终验合格证书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未关联合同报账需提供)等;
2.8.6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执行《数字化维保合同技术服务执行规范》;
2.8.7 日常改造需求的工作量评估,由甲方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依据乙方提交的改造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签订订单的依据。
2.7.8 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开发费用、维保服务、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不可以低于成本报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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