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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二标段:吐鲁番、达坂城、布尔津片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30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2023年第一批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修缮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布尔津
2.2.项目规模:2111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单个风光场站施工总工期控制在15天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二标段:吐鲁番、达坂城、布尔津片区
主要对新能源分公司雪湖风电场、布尔津风电场、布尔津吉源风电场、哈巴河吉源风场、老君庙风电场、福新木垒光伏站、木垒照壁山光伏站、奇台碧流河光伏站、猛狮光伏站、草湖风电场、小草湖风电场、小草湖三期风电场生产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修复、处理,完成各场站提出的涉及建筑物维护的项目,以保证生产建筑及附属设施完好。
2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标段:吐鲁番、达坂城、布尔津片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其一:
(1)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物(或构筑物)施工合同业绩至少1项(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物(或构筑物)维修合同业绩至少1项(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8-30 08:36到2023-09-05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0 09:00。
六、开标时间:2023-09-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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