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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60万吨/年延迟焦化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EPC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31 收藏项目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60万吨/年延迟焦化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60万吨/年延迟焦化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EPC项目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60万吨/年延迟焦化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EPC项目
项目概况:主要目的实现对60万吨/年延迟焦化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并对冷焦水、切焦水流程进行改造,实现密闭。通过本次改造,将除焦过程和焦炭脱水过程中挥发的 VOCs、硫化氢、恶臭气体及水汽进行收集,进行一系列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密闭除焦部分按智能抓斗密闭除焦方案进行设计。
密闭除焦改造的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的规模如下:
装置处理规模为:60×104 t/a(以原料计);
操作弹性:60%~120%;
年开工时数:8400小时。
本项目的密闭除焦改造满足装置采用“一炉两塔”流程、17~36 小时生焦周期、单塔生焦量约500吨的密闭除焦要求。配套的冷、切焦水密闭处理系统满足最大冷焦水排放量800t/h的收集处理能力。
如本项目涉及小接管、定力矩施工作业,也属于本项目承包范围。
最终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60万吨/年延迟焦化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EPC项目技术规格书及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最终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为准。
2.3计划工期:2024年04月30日前。
2.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合格及《60万吨年延迟焦化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EPC技术规格书》。
2.5项目建设地点:炼油厂60万吨/年延迟焦化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位于6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所在场地。
2.6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可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投标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石油化工装置的EPC总承包业绩,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中石油合格承包商(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系统中为正常状态)。
投标方持有的技术为其合法拥有,不存在影响本合同执行的第三方权利。
施工单位投标
(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中石油合格承包商(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系统中为正常状态)。
(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财务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4)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的培训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连续缴纳120天);
(5)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该项目焊工必须持有特种工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焊工高处作业时需同时持有焊工与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注:针对(2)、(3)、(6)条,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做出:符合要求,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
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简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然后搜索)(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业绩要求
投标方必须具有近五年(2018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国内新建同等规模或类似石油化工装置业绩1套次的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
业绩说明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及签订的技术协议主要内容复印件(原件备查),应用单位总结标定报告、应用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并提供联系人的固定联系电话。
3、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设计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备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具有项目EPC总承包管理经验。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按作业人数的50:1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任职能力应满足专业管理要求。
(二)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各方应当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组成联合体各单位也必须满足上述投标要求中的资格要求,包括: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
(三)分包要求
本项目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的施工业务不允许分包,拟分包工程(专业工程分包或专业作业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资质应满足乌石化公司工程分包要求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禁转包、违法违规分包和挂靠等行为。专业工程分包单位须满足投标要求中的资格要求,包括: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将分包结果、分包合同、分包商关键人员等信息报发包人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承包人应将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并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与分包商对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831日18:00至2023年9610:00:00(北京时间,下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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