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实体店业务管理系统和天津体彩APP整合开发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整体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注: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五)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需出具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项目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2、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二)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网页截屏及信用报告由采购代理机构须自磋商截止时间后进行查询并打印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到 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6:00,下午0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实体店业务管理系统和天津体彩APP整合开发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10 | 110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天津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天津体彩中心”)作为天津市范围内中国体育彩票的销售机构,近年来所管理的实体店数量不断提升,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业务流程,有效管理、整合市场信息,提升市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效率和质量,提供更精准的市场服务,天津体彩中心计划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自身需求,整合天津体彩APP与实体店业务管理系统,统一业务入口,实现信息同步,提升实体店科学管理能力,保障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实现体育彩票业务管理全面电子数据化,引导天津彩票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整体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注: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五)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需出具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项目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2、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2年或2023年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二)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网页截屏及信用报告由采购代理机构须自磋商截止时间后进行查询并打印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5日到 2023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6:00,下午0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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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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