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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沙洲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江苏国信沙洲2×1000MW高效清洁燃煤发电项目第四批辅机设备(第一批次)及相关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国信沙洲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六大管道工厂化配制(JSTCC2300313771-1)
标段2:风道安全阀(JSTCC2300313771-2)
标段3:磨煤机冷热一次风混匀装置(JSTCC2300313771-3)
标段4:冷热源系统及配套辅助装置(JSTCC2300313771-4)
标段5: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EPC总承包工程(JSTCC2300313771-5)
标段6:压力容器(JSTCC2300313771-6)
标段7:润滑油贮油箱、润滑油输送泵(JSTCC2300313771-7)
标段8:10kV配电装置(JSTCC2300313771-8)
标段9:柴油发电机组(JSTCC2300313771-9)
标段10:厂内通信设备(JSTCC2300313771-10)
标段11:净水站加药系统及污泥脱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JSTCC2300313771-11)
标段12:循环水旁流软化加药处理系统成套设备(JSTCC2300313771-12)
标段13: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JSTCC2300313771-1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六大管道工厂化配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及锅炉A级部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的六大管道成套配管加工供货业绩,且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已投运(锅炉厂分包的业绩除外)。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公示)、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2:风道安全阀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2台10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锅炉风道安全阀的投运业绩,且每台机组防爆门不少于6个。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3:磨煤机冷热一次风混匀装置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2台10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锅炉格栅型冷热一次风混匀装置的投运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4:冷热源系统及配套辅助装置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主体参与投标(冷水机组需在投标产品的制造地生产,不接受OEM、授权、联营等地生产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2 根据国标GB 19577-2015《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的要求,水源热泵机组的能效等级(COP或IPLV)不低于1级能效(6.30或8.10),风冷热泵机组的最低能效等级(COP或IPLV)不低于1级(3.40或4.00),应在投标技术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投标产品或与投标产品同系列产品能效比测试报告(报告需同时具有CMA、CAL、CNAS认证标识)和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投标产品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可查(提供备案截图);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承诺在机组上标注能效等级标识(提供承诺函);
2.3 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投标设备需通过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CRAA认证;制造商应具有《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冷热水机组性能检验装置合格证书或具备经CNAS认证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以上均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4 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品牌产品(风、水源热泵型螺杆式冷热水机组)应具有不少于2个在国内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项目中的投运业绩,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安全可靠。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5: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承包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建安分包商须得到招标人认可;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在国内单台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上已投运的工艺路线为“多效蒸发浓缩+高温旁路烟气干燥(旋转雾化或双流体)”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EPC总承包工程业绩(蒸发和干燥系统须在同一工程中,合同业绩为投标人直接与电厂签订,分包合同为无效业绩),且投运情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安全质量问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关键信息页、验收或对应的证明材料、投运时间、使用良好的用户评价及用户联系方式等(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作无效业绩),原件备查。
标段6:压力容器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A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和A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或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固定式压力容器A2级及以上)(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贮油箱或其他压力容器应具有不少于1个在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使用投运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具体业绩、工艺特点等;
2.3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7:润滑油贮油箱、润滑油输送泵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贮油箱或其他压力容器应具有不少于1个在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使用投运业绩,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具体业绩、工艺特点等。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8:10kV配电装置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提供所配真空断路器、接触器本体及相同品牌的开关柜型式试验报告,并应符合国标及IEC有关标准,10kV开关柜本体应为原厂柜产品(不得采用授权柜、组装柜、代工柜,提供承诺函);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代理品牌)具有不少于2个不同电厂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10kV高压开关柜设备运行满2年的业绩(不含改造),且在安装调试及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包括使用单位对安装投运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等,原件备查;
2.3 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招标人仅接受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相同授权,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标段9:柴油发电机组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产品须具有不少于3个不同电厂项目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配套的柴油发电机的投运业绩(不包括技改业绩,兄弟单位和母子单位业绩不能互用),且运行状况良好,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安全问题。投运指配套项目整体商业投运,投运时间以现场调试验收资料为参考及业主反馈报告为准,无法提供业主反馈意见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
2.2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10:厂内通信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的产品应具有不少于3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发电厂项目配套的厂内通信程控交换系统的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2 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标段11:净水站加药系统及污泥脱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个6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同一电厂项目多台同等容量机组按1个业绩计)净水站加药系统供货投运业绩和2个600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同一电厂项目多台同等容量机组按1个业绩计)污泥脱水处理系统供货投运业绩(用户与合同签订单位需一致)。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12:循环水旁流软化加药处理系统成套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5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6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2.2 斜板现场安装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已投产的2个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同类型、同等规模系统(用于循环水或再生水深度处理的石灰软化处理系统,且采用高密度沉淀池/机械加速澄清池+滤池,且系统处理规模不小于500t/h)的设备成套供货投运业绩(用户与合同签订单位需一致);
2.4 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能体现主要供货范围和技术参数的技术协议相关页面、验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标段13: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3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承诺函);
1.9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必须具有在国内工业废水处理磁混凝系统成套设备不少于2套投运业绩,每套的处理能力不小于80m³/h,处理工艺同本技术规范书要求。业绩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安全质量问题;
2.3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供货范围清单;需提供成功运行的业绩清单表,注明用户名称、联系人、工程规模等;投标人业绩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应包括项目名称、机组容量、主要设备规模、工程完成时间、用户使用证明,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作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验收报告或用户证明应与提供的合同对应,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2.4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3年9月7日上午8:30时至2023年9月13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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