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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源市2023年黎明大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棚改区山排水排涝、基础教育实验基地一期西侧入口排涝)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辽源市2023年黎明大街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棚改区山排水排涝、基础教育实验基地一期西侧入口排涝)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辽源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新建排涝明渠1318 延长米,新建雨水管线 2195延长米以及道路恢复工程 11073.00 平方米。
2.2项目编号:JLSTXZB-JS-2023-023
2.3建设地点:辽源市南部新城黎明大街沿线,北至303 国道,南至横九路。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内容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工期384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限,自2023年09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15日23时59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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