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龙游县
⑵质量要求:合格
⑶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龙游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交通道路提升等项目(龙洲路段),依据现场实际,本工程包括龙洲路部分路段人行道破损改造、台阶拆除恢复等。
⑷工程预算:574340元(含暂列金20000元),下浮区间值:10%-20%(含10%、20%)
⑸计划工期:45日历天(要求10月底完工并通过验收)。
⑹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2】76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龙游县范围内独立法人企业,《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分数等级公示》(信用等级以发包会议前一天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为准)一类的企业(市政分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3.4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3.5承包意向人应提供发包截止日前一个月(2023年8月份)社保清单,社保清单人员应不少于50人。
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10:00时。
⑴工程地点:龙游县
⑵质量要求:合格
⑶工程内容: 本工程为龙游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交通道路提升等项目(龙洲路段),依据现场实际,本工程包括龙洲路部分路段人行道破损改造、台阶拆除恢复等。
⑷工程预算:574340元(含暂列金20000元),下浮区间值:10%-20%(含10%、20%)
⑸计划工期:45日历天(要求10月底完工并通过验收)。
⑹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2】76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龙游县范围内独立法人企业,《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分数等级公示》(信用等级以发包会议前一天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为准)一类的企业(市政分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3.4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3.5承包意向人应提供发包截止日前一个月(2023年8月份)社保清单,社保清单人员应不少于50人。
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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