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024-2025年通信项目工程监理集中招标、招标编号:GPDI-NJ-2023-03109 ,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招标内容:各类新建、改造、维护改造、拆除、搬迁等塔类和微站项目;新建、改造、维护改造等室分类项目;传输管线类项目;行业拓展对铁塔视联、非视联挂载类、机房设备安装的各项监理工作。不含高铁、地铁项目的监理工作。
1.2 实施区域:上海市内
1.3 项目规模:预估服务费11460万元(含税),税率6%。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为7个,份额划分如下:
1.6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1.7 合同期限:上期集采合同该实施区域份额执行完毕与2024年1月1日的较早者至2025年12月31日。
1.8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均为:折扣100%,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 资质要求:只需提供以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6 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9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同类监理业绩的含税总金额累计达到800万元及以上。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原件备查】,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2.10 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投标人为2023年之前成立的公司,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止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2.11 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2.12 不得存在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
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
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上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17:00至2023年09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1.1 招标内容:各类新建、改造、维护改造、拆除、搬迁等塔类和微站项目;新建、改造、维护改造等室分类项目;传输管线类项目;行业拓展对铁塔视联、非视联挂载类、机房设备安装的各项监理工作。不含高铁、地铁项目的监理工作。
1.2 实施区域:上海市内
1.3 项目规模:预估服务费11460万元(含税),税率6%。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中标人数量:中标人数量为7个,份额划分如下:
标段 |
份额号 |
区域 |
街道 |
预估塔类监理服务费(万元,含税) |
预估室分监理服务费(万元,含税) |
预估支撑费用(万元,含税) |
预估合计(万元,含税) |
不划分标段 |
1 |
浦东(浦北,川祝,康航 ) |
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潍坊新村街道、洋泾街道、金杨新村街道、沪东新村街道、浦兴路街道、金桥镇、曹路镇、高行镇、高东镇、高桥镇、合庆镇、川沙新镇、祝桥镇、康桥镇、周浦镇、航头镇) |
2045 |
1653 |
188 |
3886 |
南区 |
南区(外滩街道、南京东路街道、半淞园路街道、小东门街道、老西门街道、豫园街道、打浦桥街道、淮海中路街道、瑞金二路街道、五里桥街道、天平路街道、湖南路街道、斜土路街道、枫林路街道、长桥街道、田林街道、虹梅路街道、康健新村街道、徐家汇街道、凌云路街道、龙华街道、漕河泾街道、华泾镇) |
||||||
奉贤 |
奉贤区(南桥镇、庄行镇、柘林镇、西渡街道、奉浦街道、金海街道、青村镇、海湾镇、金汇镇、奉城镇、四团镇、海湾旅游区) |
||||||
金山 |
金山区(石化街道、金山工业区、山阳镇、漕泾镇、金山卫镇、吕巷镇、枫泾镇、朱泾镇、亭林镇、张堰镇、廊下镇) |
||||||
崇明 |
崇明区(横沙乡,长兴镇、陈家镇、中兴镇、向化镇、堡镇、港沿镇、竖新镇、东平镇、新河镇、建设镇、城桥镇、港西镇、庙镇、三星镇、绿华镇、新海镇、新村乡) |
||||||
2 |
闵行 |
闵行区(莘庄镇、梅陇镇、颛桥镇、莘庄工业区、马桥镇、华漕镇、新虹街道、七宝镇、虹桥镇、古美路街道、江川路街道、吴泾镇、浦锦街道、浦江镇) |
1006 |
634 |
179 |
1819 |
|
宝山 |
宝山区(高境镇、淞南镇、吴淞街道、友谊路街道、罗店镇、罗泾镇、月浦镇、顾村镇、杨行镇、大场镇、张庙街道、庙行镇) |
||||||
3 |
西区 |
西区(江宁路街道、石门二路街道、南京西路街道、静安寺街道、曹家渡街道、华阳路街道、江苏路街道、新华路街道、周家桥街道、天山路街道、仙霞新村街道、虹桥街道、程家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曹杨新村街道、长风新村街道、长寿路街道、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宜川路街道、万里街道、真如镇街道、长征镇、桃浦镇) |
1057 |
525 |
177 |
1759 |
|
松江 |
松江区(石湖荡镇、小昆山镇、岳阳街道、中山街道、方松街道、永丰街道、广富林街道、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佘山镇、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九里亭街道、九亭镇、泗泾镇、洞泾镇、新桥镇、车墩镇、叶榭镇、泖港镇、新浜镇) |
||||||
4 |
浦东(浦南,惠南,临港 ) |
浦东新区(惠南镇、宣桥镇、大团镇、老港镇、泥城镇、书院镇、万祥镇、南汇新城镇、塘桥街道、南码头路街道、周家渡街道、上钢新村街道、东明路街道、花木街道、三林镇、张江镇、北蔡镇、唐镇、新场镇) |
703 |
745 |
166 |
1614 |
|
5 |
嘉定 |
嘉定区(嘉定新城(马陆镇)、徐行镇、南翔镇、江桥镇、真新街道、新成路街道、华亭镇、嘉定工业区、外冈镇、安亭镇、嘉定镇街道、菊园新区) |
456 |
267 |
164 |
887 |
|
6 |
青浦 |
青浦区(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盈浦街道,夏阳街道,香花桥街道、赵巷镇,徐泾镇,华新镇,重固镇,白鹤镇) |
324 |
278 |
160 |
762 |
|
7 |
北区 |
北区(四川北路街道、嘉兴路街、北外滩街道、欧阳路街道、曲阳路街道、广中路街道、凉城新村街道、江湾镇街道、宝山路街道、北站街道、天目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共和新路街道、大宁路街道、彭浦镇、定海路街道、大桥街道、平凉路街道、延吉新村街道、长白新村街道、四平路街道、殷行街道、五角场街道、新江湾城街道、控江路街道、江浦路街道、长海路街道) |
347 |
220 |
166 |
733 |
|
合计 |
11460 |
1.7 合同期限:上期集采合同该实施区域份额执行完毕与2024年1月1日的较早者至2025年12月31日。
1.8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均为:折扣100%,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控股及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3 资质要求:只需提供以下任意一个资质即可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6 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9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同类监理业绩的含税总金额累计达到800万元及以上。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原件备查】,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2.10 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投标人为2023年之前成立的公司,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止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2.11 信誉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2.12 不得存在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上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2.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17:00至2023年09月2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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