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沈阳化成公司2023-2024年度生产辅料【常规化学品1-工业氢氧化钙(消石灰)】采购(重新采购)
二、项目编号:HJF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是沈阳化成公司2023-2024年度生产辅料【常规化学品1-工业氢氧化钙(消石灰)】采购。
1. 工业氢氧化钙(75%消石灰)
技术要求为:氢氧化钙[Ca(OH)2] ω/%≥75,产品检测标准HG/T4120-2009,用于焚烧处置工艺,供货期内需求量暂估为600吨。
2. 工业氢氧化钙(85%消石灰)
技术要求为:氢氧化钙[Ca(OH)2] ω/%≥85,产品检测标准HG/T4120-2009,用于物化水处理工艺,供货期内需求量暂估为80吨。
(以上数量均以实际供货量为准,采购人不保底需求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五、交货期:分批供货,75%消石灰每批次不超过30吨,85%消石灰每批次不超过20吨,乙方接到订货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六、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个20万元以上的工业氢氧化钙(消石灰)类似供货业绩(须提合同首页、信息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的合同复印件);
3. 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所投标产品不少于500g样品,采购人对所有样品进行检测,结果合格的为有效报价,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5.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6.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7. 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如无,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谈判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 八、《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北京时间10:15时。
二、项目编号:HJF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是沈阳化成公司2023-2024年度生产辅料【常规化学品1-工业氢氧化钙(消石灰)】采购。
1. 工业氢氧化钙(75%消石灰)
技术要求为:氢氧化钙[Ca(OH)2] ω/%≥75,产品检测标准HG/T4120-2009,用于焚烧处置工艺,供货期内需求量暂估为600吨。
2. 工业氢氧化钙(85%消石灰)
技术要求为:氢氧化钙[Ca(OH)2] ω/%≥85,产品检测标准HG/T4120-2009,用于物化水处理工艺,供货期内需求量暂估为80吨。
(以上数量均以实际供货量为准,采购人不保底需求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五、交货期:分批供货,75%消石灰每批次不超过30吨,85%消石灰每批次不超过20吨,乙方接到订货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六、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个20万元以上的工业氢氧化钙(消石灰)类似供货业绩(须提合同首页、信息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的合同复印件);
3. 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所投标产品不少于500g样品,采购人对所有样品进行检测,结果合格的为有效报价,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5.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6.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7. 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安全、环保事故以及相关服务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为准),如无,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谈判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节假日除外); 八、《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北京时间10: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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