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新建小玉潭水库工程环保、水保项目施工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22]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河湖库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河湖库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
建设规模:小(1)型水库
其他:小玉潭水库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库。水库承雨面积5.61km2,总库容117.01万m3,其中兴利库容82.10万m3,防洪库容29.11万m3,死库容5.8万m3。水库建成后,能解决乘马岗镇的小寨社区、乘马岗社区、王福店社区、得胜寨村、石河村及上马石村的村镇规划水平年14830人的居民生活用水问题。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市新建小玉潭水库工程水保项目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为环保项目施工,第2标段为水保项目施工,本标段为第2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30
合同估算价:332.25万元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3)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或造价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④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5)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8)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在工期内的)但已变更的或已完工的,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9月23日至2023年09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新建小玉潭水库工程环保、水保项目施工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复[2022]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河湖库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水利和湖泊局河湖库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
建设规模:小(1)型水库
其他:小玉潭水库是一座以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1)型水库。水库承雨面积5.61km2,总库容117.01万m3,其中兴利库容82.10万m3,防洪库容29.11万m3,死库容5.8万m3。水库建成后,能解决乘马岗镇的小寨社区、乘马岗社区、王福店社区、得胜寨村、石河村及上马石村的村镇规划水平年14830人的居民生活用水问题。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市新建小玉潭水库工程水保项目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为环保项目施工,第2标段为水保项目施工,本标段为第2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30
合同估算价:332.25万元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3)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或造价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④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5)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出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8)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包含已发布的中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经理若有在建工程(在工期内的)但已变更的或已完工的,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以扫描件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未提供的中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9月23日至2023年09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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