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晟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16批次工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淮安晟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请登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淮安晟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16批次工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淮安晟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项目招标公开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
格后审的项目,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3.1投标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或者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投标人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近期没有发生安
全、质量事故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施工企业);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采购。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
(15)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
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业资质业绩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3安全质量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四级质量事件)。
3.4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开标日前3年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开标日前5年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5主要人员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6联合体应答:.不接受;
□接受,要求如下:
3.7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8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的财务报表。(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
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除外)。
3.9其他要求
本批次采购项目标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评审阶段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以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财务报告或报
表。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09月25日09:00至2023年10月11日14: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淮安晟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请登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淮安晟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16批次工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包号 |
分标编号 |
招标工程名称 |
招标限价(万元) |
报价方式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工期(天) |
建设地点 |
行业类型 |
|
1 |
GHL- SYJT- 2023-16- 001 |
涟水红日110千伏巨石线路基础 |
510 |
总价 |
2023-11-5 |
2023-12-20 |
46 |
涟水 |
线路基础施工 |
|
2 |
GHL- SYJT- 2023-16- 002 |
宏能输电220kV及以下线路立塔架线劳务配合 |
2019.744 |
总价 |
2023-11-1 |
2024-10-31 |
366 |
![]() |
220kV架空(电缆)线路施工及辅助工程 |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3 |
GHL- SYJT- 2023-16- 003 |
宏能输电线路杆塔基础施工 |
2612.5 |
总价 |
2023-11-1 |
2024-10-31 |
366 |
淮安市全域 |
线路基础施工 |
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淮安晟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项目招标公开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
格后审的项目,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3.1投标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或者
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全、质量事故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施工企业);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的采购。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
(15)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
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投标人必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业资质业绩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3安全质量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四级质量事件)。
3.4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开标日前3年业绩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开标日前5年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5主要人员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6联合体应答:.不接受;

3.7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8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的财务报表。(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
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除外)。
3.9其他要求
本批次采购项目标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评审阶段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以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财务报告或报
表。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09月25日09:00至2023年10月11日14: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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