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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扬子石化橡胶有限公司丁苯尾气处理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16 收藏项目
南京扬子石化橡胶有限公司丁苯尾气处理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扬子石化橡胶有限公司丁苯尾气处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南京扬子石化橡胶有限公司丁苯尾气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化[2018]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扬子石化橡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南京扬子石化橡胶有限公司丁苯尾气处理项目(桩基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异常)扬子石化橡胶公司丁苯尾气处理项目(桩基检测)工程检测监测。
2.2建设地点:南京扬子石化橡胶有限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新建1套丁苯橡胶尾气处理装置,设计最大处理能力100000Nm3/h;配套增设部分公用工程管线;改造相应的配电、自控系统。处理来自丁苯橡胶装置干燥箱尾气和丁苯凝聚尾气,使其达标排放。。
2.4建设投资:可研批复总投资4790万元(已扣除增值税607万元)。
2.5计划工期:13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工日期:2019年2月25日;
交工日期:2019年3月10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项目所有桩基检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5年以来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地基基础检测工程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检测岗位证书,2015年以来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地基基础检测工程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检测岗位证书,2015年以来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地基基础检测工程竣工投用,质量合格)。
(3)其他/。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3日(工作日,每天8时0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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