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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16 收藏项目
阳春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 阳春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阳春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812-00102-0120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公安局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492,8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或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
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政务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公司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已具有总公
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其下属机构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资格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公安厅发放的《广东省安全
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省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资质和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备案证明);
3.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1月14日 至 2019年01月1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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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6880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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