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阳光-SG2023-026
项目名称: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建设(移动X光摄片及配套等设备、制氧及中心供氧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31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b、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c、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2.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用气体项目如是制造商须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包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用气体项目提供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包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所投产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双能X射线骨密度、超声骨密度仪、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需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8:00 至 2023年10月12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编号:阳光-SG2023-026
项目名称: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建设(移动X光摄片及配套等设备、制氧及中心供氧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31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3F000942808 | 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建设(移动X光摄片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1 | 套 | 28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宜购2023F000942870 | 上高县城南医养结合建设(制氧及中心供氧等设备采购)项目 | 1 | 套 | 34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b、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c、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v)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2.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是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用气体项目如是制造商须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包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用气体项目提供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包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所投产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双能X射线骨密度、超声骨密度仪、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需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8:00 至 2023年10月12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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