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云南公司2023年至2024年市场数据应用服务项目(第2次)
1.3采购内容:以支持市场业务运营发展与经营决策为核心,基于大数据平台,致力于数据运营服务增效、助力业务发展运营分析提速,驱动业务增长决策提质,从数据应用产品/工具打造、融合数据能力构建和大数据赋能场景挖掘与推广服务三个方面,围绕数据价值发挥提供数据运营服务,助力数智化运营能力提升。通过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挖掘出高价值数据信息,并以可视化工具或服务报告的形式使之成为支持市场线条各级人员进行市场发展决策及经营的一项重要工具,让数据充分服务市场经营,提升决策及运营效率。一是应用持续优化与创新,实现大数据体系化应用:围绕数据洞察与数据价值发挥,实现应用服务创新,通过对数据多维度应用,深度展现市场发展现状,为一线市场竞争、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如金算盘、网格周报、竞对轨迹等。二是创新数据应用模式,构建融合数据支撑能力:通过市场跟踪和分析发现内、外数据融合机会,通过爬虫、调研等方式获取外部数据,并与移动内部数据融合,进行周期化、主题化支撑,形成可以支撑市场业务发展的融合数据运营。三是大数据赋能场景挖掘与推广服务:贴近市场,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业务场景挖掘,赋能一线,开展运营推广服务。
1.4本次采购规模:不含税金额:890,500.00元。
1.5 预计合同执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6 是否为框架采购:是。
1.7 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投标一览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对应答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以下所列应答人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有一项不满足则应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答人不得参与后续比选评审,做否决应答处理。
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 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2.4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数据挖掘、大数据运营、大数据支撑、大数据分析类似项目)。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2.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比选包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22时00分至2023年09月19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3采购内容:以支持市场业务运营发展与经营决策为核心,基于大数据平台,致力于数据运营服务增效、助力业务发展运营分析提速,驱动业务增长决策提质,从数据应用产品/工具打造、融合数据能力构建和大数据赋能场景挖掘与推广服务三个方面,围绕数据价值发挥提供数据运营服务,助力数智化运营能力提升。通过整合内外部数据资源,挖掘出高价值数据信息,并以可视化工具或服务报告的形式使之成为支持市场线条各级人员进行市场发展决策及经营的一项重要工具,让数据充分服务市场经营,提升决策及运营效率。一是应用持续优化与创新,实现大数据体系化应用:围绕数据洞察与数据价值发挥,实现应用服务创新,通过对数据多维度应用,深度展现市场发展现状,为一线市场竞争、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如金算盘、网格周报、竞对轨迹等。二是创新数据应用模式,构建融合数据支撑能力:通过市场跟踪和分析发现内、外数据融合机会,通过爬虫、调研等方式获取外部数据,并与移动内部数据融合,进行周期化、主题化支撑,形成可以支撑市场业务发展的融合数据运营。三是大数据赋能场景挖掘与推广服务:贴近市场,开展基于大数据的业务场景挖掘,赋能一线,开展运营推广服务。
1.4本次采购规模:不含税金额:890,500.00元。
1.5 预计合同执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6 是否为框架采购:是。
1.7 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投标一览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包1 | 运营支撑服务 | 项 | 1.000 |
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 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2.4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数据挖掘、大数据运营、大数据支撑、大数据分析类似项目)。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2.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比选包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22时00分至2023年09月19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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