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新兴镇建筑节能外墙保温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备案。以大行审发[2023]160号;大行审发[2023]168 号;大行审发[2023]1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新兴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兴镇建筑节能外墙保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坨子里村、园林村 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 三栋住宅楼外墙保温总面积约5790平方米,其中新兴商住综合楼保温面积1739平方米;老六楼(南栋) 保温面积1947平方米;老六楼 (北栋)保温面积2104平方米,拟采用厚度8CM聚苯乙烯板及玻纤网格布墙体铺设,保温砂浆及涂料粉刷等方式进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各分项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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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3年10月28日 开工至 2023年12月07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2.必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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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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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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