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三沙市永兴岛海水淡化厂改扩容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HNLD-2023-012 |
预算金额(万元) | 443.0082 | ||
最高限价(万元) | 443.0082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 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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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营业执照类型为非外商独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等。(企业提供按照国家“三证合一或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度任意三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6)提供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7)提供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加盖公章)。 |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时间 | 2023-09-28 至 2023-10-10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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