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清凉寺片区城市规划设计项目
2. 采购编号:LZX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商丘市梁园区清凉寺片区城市设计规划范围北至陇海南路,东至清凉寺大道、梁园路,南至八一路、文化西路,西至康庄路、商周高速,总面积约3.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深度要求。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北至仓平路、新兴路,东至清凉寺大道、金桥路、古宋河,南至南京西路、红星路,西至商周高速,总约16.7平方公里,从区域视角研究基地与周边区域的空间、功能联系与融合。
6.招标控制价:2150000.00元
7.建设地点:商丘市境内。
8.设计范围:(1)精准把脉区域发展问题;(2)加强现状分析与政策研究;
(3)科学合理确定发展目标与定位;(4)优化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5)景观风貌与空间形态;(6)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7)梳理综合交通体系;(8)构建以水系、公园绿地为核心的公共空间体系;(9)开发建设实施与政策建议等内容。
9.设计期限:180日历天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合格,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3供应商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投标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及2022年7月份(含)以来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2.4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份(含)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免缴税的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7月份(含)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免缴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5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报名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做在投标文件中。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 月28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清凉寺片区城市规划设计项目
2. 采购编号:LZX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商丘市梁园区清凉寺片区城市设计规划范围北至陇海南路,东至清凉寺大道、梁园路,南至八一路、文化西路,西至康庄路、商周高速,总面积约3.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深度要求。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北至仓平路、新兴路,东至清凉寺大道、金桥路、古宋河,南至南京西路、红星路,西至商周高速,总约16.7平方公里,从区域视角研究基地与周边区域的空间、功能联系与融合。
6.招标控制价:2150000.00元
7.建设地点:商丘市境内。
8.设计范围:(1)精准把脉区域发展问题;(2)加强现状分析与政策研究;
(3)科学合理确定发展目标与定位;(4)优化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5)景观风貌与空间形态;(6)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7)梳理综合交通体系;(8)构建以水系、公园绿地为核心的公共空间体系;(9)开发建设实施与政策建议等内容。
9.设计期限:180日历天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合格,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11.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3供应商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投标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及2022年7月份(含)以来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2.4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7月份(含)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免缴税的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7月份(含)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免缴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5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报名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做在投标文件中。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 月28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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