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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嘉兴独山港项目部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1-22 收藏项目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嘉兴独山港项目部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海水耐蚀剂(CPA)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泊位工程位于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3号石油液体化工泊位工程的建设规模为:3万吨级(水工结构按停靠5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油品和液体化工泊位1个,泊位长度235m,泊位年设计综合通过能力169万吨。水工结构分为码头平台和栈桥两部分。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海水耐蚀剂(CPA)。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必须为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良好,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供应商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4.资格审查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
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2年内具有所生产产品被3个大型央企建设项目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
5.投标人注册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1月28日18:00时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及合作意向单位添加,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8日,每日08: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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