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市山南铁路适应性改造全线封闭工程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市山南铁路适应性改造全线封闭工程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境内,施工范围为K0+000~K28+978.06,约29k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声屏障、防护栅栏金属网片。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1月30日。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21]62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3份近五年内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此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1.8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1不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近两年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3.1.1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日期之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实际最终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3年9月28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市山南铁路适应性改造全线封闭工程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黄石市山南铁路适应性改造全线封闭工程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境内,施工范围为K0+000~K28+978.06,约29k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声屏障、防护栅栏金属网片。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11月30日。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21]62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3份近五年内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此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1.8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1不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近两年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3.1.1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日期之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实际最终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2023年9月28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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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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