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双创孵化基地项目已由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山发改[2021]1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备案代码:2110-410602-04-01-114174,招标人为鹤壁市鹤山区鹤源建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和区财政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13亩,建设孵化中心楼一栋,涵盖跨境电商、科技孵化、创客空间、电子商务、应急智慧园区和城市展厅等多个领域和行业。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
2.3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和区财政筹措资金;
2.4 本工程总投资:33027658.17元;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标示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19日(请登录)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鹤山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双创孵化基地项目已由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山发改[2021]1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备案代码:2110-410602-04-01-114174,招标人为鹤壁市鹤山区鹤源建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和区财政筹措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13亩,建设孵化中心楼一栋,涵盖跨境电商、科技孵化、创客空间、电子商务、应急智慧园区和城市展厅等多个领域和行业。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
2.3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债券和区财政筹措资金;
2.4 本工程总投资:33027658.17元;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标示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 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19日(请登录)下载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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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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