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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以《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苏政发〔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苏政发〔2023〕24号文件,苏南运河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自寒山桥北侧至狮山桥南侧,长约3.6公里。该航段存在多个连续弯道,现状口宽小于70米,其中何山桥北侧1公里航段口宽小于60米。该航段东侧涉及枫桥风景名胜区,西侧涉及电子对抗营部队和智园别墅小区,航道整治须落实历史人文景观保护要求,兼顾通航能力提升和通航安全保障。该航段整治须在航道宽度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疏浚尽可能提升通航能力,对两侧护岸进行加固和优化,满足2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根据通航安全评估(含船舶操控模拟)结果,采取适当的管控措施,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提升通航安全保障水平,保证双向通航。本项目建安费约2.3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工可及勘察设计咨询项目SNYH-SZ-HDKSZX2标段,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1〕3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干线航道建设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交港航〔2023〕1号)的规定,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委托,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开展工可及勘察设计咨询工作,主要内容为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所涉及的航道整治工程(土石方、疏浚、护岸等)、配套工程(含停泊区、标志标牌、信息化工程、临时工程等各类附属工程)、环保、绿化、水保工程等(含征地拆迁工作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咨询服务。
设计咨询工作要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独立咨询审查,咨询审查内容包括:对征地拆迁专题报告(含征地拆迁费用测算)进行复核并提交书面专题咨询意见;对工可和初步设计批复的执行情况和水利许可、环评、稳评等相关专题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结构安全性、可靠及耐久性、设计参数(包括基础资料)、抗风抗震、结构稳定(含特殊结构设计复核与验算)、计算图式、安全储备、材料设计、工程质量创优、品质工程创建、平安工程(工地)创建、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匹配性、环境保护、概预算、施工图及变更造价核定等方面进行核查;对勘察工作进行现场跟踪,对初勘、详勘及设计中间成果及时提交书面专题咨询意见,对设计文件预审稿提交咨询报告,对设计文件报批稿的修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提交书面专题咨询意见;协助发包人加强对设计单位日常管理,对设计单位人员履约、出勤和工作进度、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汇总后上报发包人;确保设计文件达到项目建设目标,保证工程项目的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2.3咨询服务期
第一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止。
第二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为止。
第三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初步设计文件批复起,至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止。
第四阶段咨询服务期为施工过程中根据发包人要求做好整体咨询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不含养护),或者至少完成过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不含大中修)。
3.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不含养护)的项目负责人,或者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不含大中修)的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不含养护)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不含大中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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