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宽甸满族自治县2023年集体项目长甸镇高标准暖棚设施项目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备案。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宽甸满族自治县2023年集体项目长甸镇高标准暖棚设施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四平村 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1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190平方米,其中:建设温室大棚共16座,合计建筑面积26400平方米;配套看护房19个,每个建筑面积16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304平方米;锅炉房27个,每个建筑面积18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486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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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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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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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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