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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沙坪坝站、渝贵铁路十站站台层站名牌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重新招商公告
日期:2019-02-12 收藏项目
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沙坪坝站、渝贵铁路十站站台层站名牌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重新招商公告
招标编号:CTZS-2019-009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沙坪坝站、渝贵铁路十站站台层站名牌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重新招商。
1.2项目地点:沙坪坝站、渝贵铁路十站(珞璜南站、綦江东站、赶水东站、桐梓北站、桐梓东站、娄山关南站、遵义站、遵义南站、息烽站、修文县站)站台层。
1.3项目规模:站名牌灯箱共50块约540㎡。(以上规划业态数量面积仅作参考,竞商人自行实地踏勘。)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资源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18〕522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
沙坪坝站、渝贵铁路十站站台层站名牌灯箱广告媒体经营权重新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
1包件:沙坪坝站站名牌灯箱6块共64.8㎡(双面)。经营期限:3年。
2包件:渝贵铁路十站(珞璜南站、綦江东站、赶水东站、桐梓北站、桐梓东站、娄山关南站、遵义站、遵义南站、息烽站、修文县站)站名牌灯箱44块共475.2㎡。(双面)经营期限:3年。
4. 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应有广告代理的经营范围。
4.2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处于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
4.4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的期末累计利润(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亏损。(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 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须向招商人按中商总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经营协议;非因招商人原因,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签订相关合同,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2 中商人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与招商人办理媒体交接手续。正式合同签订前,中商人如需临时经营,则须与招商人签订临时经营协议,临时经营协议期限至正式合同签订完毕为止,协议金额按中商价测算出的单价执行。正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预付6个月的经营费用。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预付款周期为:6个月。
5.3 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为3年,中商价格无年度递增。媒体经营费用以中商价为基数,按实际广告媒体数量进行结算。
5.4 媒体运营时产生的电费支出,由招商人承担。经营期限内日常巡检维护费用由中商人承担。
5.5 本次招商约定区域及业态并不限制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新增设相同或相近业态的规划与实施。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二轮竞价方式。
7.招商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19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报名,招商文件售价每个包件50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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