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沙堤)行政综合楼一楼食堂招租项目;
2.2招标范围: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新院食堂招租项目,包括普通餐制作、特殊病人营养餐制作、职工营养餐制作、餐具洗消、备餐分餐、食堂卫生、设备设施养护、食品安全管理、采购食品及其他所需原材料(含各类物耗)等服务。中标人承担项目服务团队组建及管理、燃油燃气费、垃圾处理费等食堂日常管理事项及相关费用,招标人无偿提供场所、设施设备,并将现有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用具等开列清单,中标人所派劳务人员入驻时,双方代表共同进行清点核对,办理交接手续,清单经双方代表确认后签字并各执一份。
中标人应承担职工、住院病人、陪伴家属供应(早、午、晚三餐及特殊情况下加班夜宵)热食类制售(含冷食类制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饮食加工制作、职工营养餐制作服务。
2.3招租期限:三年(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2.4招标控制价下限值(招标底价):83.30万元/年,三年共249.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底价,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实地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实地勘测或咨询招标人。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下条件与资格: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法人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陆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结果为准)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网页截图。
3.3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沙堤)行政综合楼一楼食堂招租项目;
2.2招标范围: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新院食堂招租项目,包括普通餐制作、特殊病人营养餐制作、职工营养餐制作、餐具洗消、备餐分餐、食堂卫生、设备设施养护、食品安全管理、采购食品及其他所需原材料(含各类物耗)等服务。中标人承担项目服务团队组建及管理、燃油燃气费、垃圾处理费等食堂日常管理事项及相关费用,招标人无偿提供场所、设施设备,并将现有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用具等开列清单,中标人所派劳务人员入驻时,双方代表共同进行清点核对,办理交接手续,清单经双方代表确认后签字并各执一份。
中标人应承担职工、住院病人、陪伴家属供应(早、午、晚三餐及特殊情况下加班夜宵)热食类制售(含冷食类制售)服务及住院病员特殊营养饮食加工制作、职工营养餐制作服务。
2.3招租期限:三年(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2.4招标控制价下限值(招标底价):83.30万元/年,三年共249.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招标底价,否则投标无效。
2.5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实地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实地勘测或咨询招标人。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如下条件与资格: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法人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陆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结果为准)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网页截图。
3.3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备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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