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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宁东光伏制氢及综合利用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2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宁东光伏制氢及综合利用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CGN-202310250002),已由项目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新能源宁东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本工程为中广核宁东光伏制氢及综合利用科技创新示范项目,项目包括光伏站、制氢站、加氢站。本项目光伏建设规模为17.6176MWp,制氢站规模为2400Nm3/h,加氢站规模为500kg/d。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化工基地园区内。光伏电站初步选址位于清水营村。制氢站初步选址位于环北六路与长城路交界东南侧,宁夏维水源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北侧。加氢站初步选址位于长城路与盛源路交界西南侧。制氢站与加氢站直线距离约3km,制氢站与光伏电站直线距离约4km。
招标内容与范围: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内容包括不限于:光伏电站所有工程(包括建筑工程、送出工程、组件基础工程等)、施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与调试;所有验收工作;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质监验收、电力并网手续办理、相关政府部门的合法合规手续办理、政府协调。
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工期:
计划2023年11月25日开工,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除外),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 财务要求:
具有近三年(2020-2022)财务审计报告。
  1.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不含本年度)具有2个及以上光伏项目工程业绩,类似项目单体容量不小于20MW。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面复印件及能证明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1. 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1.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有效期180天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45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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