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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孜处理站至温宿工业园区输气管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孜处理站至温宿工业园区输气管道建设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阿克苏博孜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博孜处理站至温宿工业园区输气管道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温宿县。
2.2建设规模:新建天然气长输管道约长16km,采用DN300mm 钢管以及 DN500mm 钢管两种管型,设计压力 9.5MPa,新建输气首末站、中间清管站各一座及配套附属工程。管道输送设计规模为:10×108 m3/a;新建末站输气设计规模为:20×108m3/a ,为后期气化南疆管线中天然气接入进行预留。
2.3监理服务周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投产验收合格之日止。
2.4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工作内容。
2.5本次监理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总投资:8439.5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满足其一即可):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石油化工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
3.4、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监)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类似项目指结构相似、规模相近的监理项目。
4.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 11 月 07 日至2023年 1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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