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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3-2024年房屋维修施工项目集中采购比选公告
日期:2023-11-09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2023-2024年房屋维修施工项目集中采购公开比选。
1.2项目服务内容:
(1)服务地点:保山辖区。
(2)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自有办公用房、自有机房及地下室等的屋顶、墙体、门窗、地面、排水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等项目的日常维修。
(3)工期要求:接到比选人开工书面通知后按比选人要求的工期内完工。
1.3预估金额:本项目预估总金额240万元,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4本项目划分五个选包,各选包中选数量及份额如下:
序号 选包 预估金额(万元) 中选数量 中选份额 实施区域 备注
1 选包1 8 1 100% 腾冲  
专项维修由市公司负责,区县公司只做日常零星维修工作
2 选包2 6 1 100% 昌宁
3 选包3 5 1 100% 龙陵
4 选包4 5 1 100% 施甸
5 选包5 216 2 60%(第一份额);40%(第二份额) 保山本部
注:本项目不限制参选人中选的最多选包数。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日期为本合同的有效期;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单价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详见附件。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1 房屋装修和改良 房屋装修和改良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参选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参选的授权。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参选。
2.3参选人应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参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是指房屋建造、安装、装修、维修改造)至少1个,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参选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4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5参选人资质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2)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3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以上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续相关规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文为准。
2.6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扫描件、2023年5月至参选截止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参选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2023年5月至参选截止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参选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2023年5月至参选截止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参选单位)。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参选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至参选截止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至参选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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