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州西站片区综合开发一期总体开发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西延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23】15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工程(S306西延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23】16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西站站前广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23】29号文件等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北至西站连接线、横五路;南至站前路、产业大道西延;西至横一路、东至竖一路、竖九路、竖十三路、宿蒙公路 。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站前广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中小学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1.4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1.68亿元(其中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投资约12.43亿元,景观绿化工程投资约4.49亿元,站前广场投资约1.61亿元,中小学投资约3.1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7.04亿元,预备费约1.39亿元,建设期利息1.35亿元。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和进度由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为准 。项目区位图:

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表1
2.3计划工期(合作期限):合作期限暂定5年,其中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工程(S306西延工程)、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西延工程)建设期不超过2年;其他子项目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约定合同的有关事宜;由中标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中标人融资总金额为4亿元)、建设实施[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测量、施工图审查、土地报批代理(含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专项(环评、水保、地灾、压矿、洪评、林地等)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各阶段评审等所有项目前期、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等。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费率:98%(计算基数为审核后的各子项目施工图预算价格之和);
勘察设计费费率(含前期所有专题费用):勘察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 6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融资资金年化收益率控制上限:6.5%(融资资金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基数金额为4亿元)。
注:各子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审核后的各子项目施工图预算价格×中标人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施工图预算价格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审核。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该项设计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该项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
(1)项目经理(1 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工程。
(3)设计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截止日向前追溯)社保的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必须保证常驻现场,如有在建项目,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自行提供承诺无在建项目)。
注:①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文件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签名日期距离本项目开标日期超过180日历天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委派。
③项目经理与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应当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规定。
(3)由承担本项目施工责任的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4家。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_/(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 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30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 宿州西站片区综合开发一期总体开发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西延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23】15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工程(S306西延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23】16号、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宿州西站站前广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宿发改审批【2023】29号文件等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北至西站连接线、横五路;南至站前路、产业大道西延;西至横一路、东至竖一路、竖九路、竖十三路、宿蒙公路 。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工程、站前广场、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中小学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1.46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1.68亿元(其中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投资约12.43亿元,景观绿化工程投资约4.49亿元,站前广场投资约1.61亿元,中小学投资约3.1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7.04亿元,预备费约1.39亿元,建设期利息1.35亿元。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和进度由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为准 。项目区位图:

项目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 表1
序号 |
主要建设内容 |
技术经济指标 |
|
单位 |
数量 |
||
1 |
景观绿化工程 |
|
|
1.1 |
公园绿地 |
m2 |
286023.79 |
1.2 |
防护绿地 |
m2 |
53751.86 |
1.3 |
土方工程 |
m? |
166896.33 |
2 |
站前广场 |
|
|
2.1 |
交通站场 |
m2 |
52030.00 |
2.2 |
匝道(现浇箱梁) |
m2 |
9322.89 |
2.3 |
匝道(钢箱梁) |
m2 |
693.51 |
2.4 |
社会停车场 |
m2 |
20459.08 |
3 |
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网 |
|
|
3.1 |
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 西延工程) |
长约3.86km,宽50m |
|
3.2 |
经开区产业大道西延(S306 西延工程) |
长约3.5km,宽45m |
|
3.3 |
站前路 |
长约300m,宽40m |
|
3.4 |
宿蒙公路 |
长约1.6km,宽40m |
|
3.5 |
片区次干路 |
共计长约4.17km |
|
3.6 |
片区支路 |
共计长约5.48km |
|
4 |
中小学 |
|
|
4.1 |
中小学1 |
m2 |
29206.65 |
4.2 |
中小学2 |
m2 |
49638.81 |
2.4招标范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约定合同的有关事宜;由中标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中标人融资总金额为4亿元)、建设实施[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测量、施工图审查、土地报批代理(含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等)、专项(环评、水保、地灾、压矿、洪评、林地等)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各阶段评审等所有项目前期、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等。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费率:98%(计算基数为审核后的各子项目施工图预算价格之和);
勘察设计费费率(含前期所有专题费用):勘察设计费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中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 60%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融资资金年化收益率控制上限:6.5%(融资资金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基数金额为4亿元)。
注:各子项目建安工程费用=审核后的各子项目施工图预算价格×中标人建安工程费投标费率。施工图预算价格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审核。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该项设计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该项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须符合本条件。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
(1)项目经理(1 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在建工程。
(3)设计负责人(1 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为项目经理、各专业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截止日向前追溯)社保的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必须保证常驻现场,如有在建项目,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自行提供承诺无在建项目)。
注:①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文件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签名日期距离本项目开标日期超过180日历天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牵头人委派。
③项目经理与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方均须提供的材料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签字盖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应当满足相应资格要求的规定。
(3)由承担本项目施工责任的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数量最多为4家。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_/(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其 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3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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