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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新盈镇安全村至头咀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19-03-22 收藏项目
临高县新盈镇安全村至头咀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截止时间:2019-03-26 采购编码:CBL_20190322_101875613
信息类别:施工工程->null-> 采购主体:政府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新盈镇安全村至头咀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2019〕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高县新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高县新盈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NHZ-2019-012
2.2建设地点:临高县新盈镇安全村至头咀村
2.3建设内容与规模:对县新盈镇安全村至头咀村沿线道路进行改造,改造路面宽6米-8米,全长1225.2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控制价为:3591576.45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事宜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凭证或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不提供);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5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3.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如查询结果为“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7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证明材料:打印监管信息平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
3.8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获取
4.1发售标书时间:2019年03月22日08时30分至2019年03月2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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