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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综合客运枢纽北站光伏发电及钢结构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1-13 收藏项目
开封综合客运枢纽北站光伏发电及钢结构棚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综合客运枢纽北站光伏发电钢结构棚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河南省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综合客运枢纽北站光伏发电及钢结构棚项目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项目概算:约71.0000万元
2.4项目地点:开封市开封高铁北站西南角,站前广场西侧,站前路以北,五大街以东
2.5招标范围:开封综合客运枢纽北站光伏发电及钢结构棚项目,拟建设220KW光伏发电设施和约285平方米钢结构棚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6 质量要求:合格,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并通过验收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证书;
3.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若符合免征、缓征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存在周期性缴纳社保的应提供单位书面承诺说明及最近一期缴纳证明。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zxgk.court.gov.cn/shixin/)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14 日至2023年 1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 11 月 24 日上午9: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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