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3年深圳电信机电与通信设备配套工程监理框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深圳电信机电与通信设备配套工程监理框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20741)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按项目招标。2023年深圳电信机电与通信设备配套工程监理框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项目规模:
备注: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监理目标:
2.1监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
2.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工期控制目标为120个日历日;
2.3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4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5监理服务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接到业主开工的书面通知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监理服务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2.6框架合同有效期: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到期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2.7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机电安装部分为:人民币890250.00元;通信设备部分为:人民币82828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工程项目和机电安装项目的相关监理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项目团队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1)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在担任多个地市的总监时,最多不得超过3个。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工程各一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同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4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监理工程师及2名安全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工程各一名),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2名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专职监理人员为常驻现场代表对具体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同一常驻现场代表同时负责的施工现场数量不得超过5个。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转包和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不转包不分包的书面承诺函,不提供将导致否决投标。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深圳电信机电与通信设备配套工程监理框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20741)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按项目招标。2023年深圳电信机电与通信设备配套工程监理框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项目规模: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项目名称 |
任务书投资 (人民币 万元) |
监理服务费预估(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万元) |
监理服务费预估(含增值税) (人民币万元)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CP01719监理 |
2023年深圳电信机电与通信设备配套工程监理框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1232 |
89.025 |
94.3665 |
深圳市 |
机电安装部分 |
2 |
82.828 |
87.79768 |
深圳市 |
通信设备部分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2)监理目标:
2.1监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
2.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工期控制目标为120个日历日;
2.3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4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2.5监理服务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接到业主开工的书面通知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监理服务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2.6框架合同有效期: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到期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2.7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机电安装部分为:人民币890250.00元;通信设备部分为:人民币82828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工程项目和机电安装项目的相关监理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项目团队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1)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在担任多个地市的总监时,最多不得超过3个。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工程各一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原件备查),同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4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监理工程师及2名安全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工程各一名),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2名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专职监理人员为常驻现场代表对具体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同一常驻现场代表同时负责的施工现场数量不得超过5个。
3)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转包和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不转包不分包的书面承诺函,不提供将导致否决投标。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2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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