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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纯电动客车采购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0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地铁5号线工程 招标人为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混合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纯电动客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南京地铁5号线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
本次为其中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纯电动客车采购
 数量:
1
 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
南京地铁5号线,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
招标人通知后35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申请文件接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②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累计合同金额达48万元(含)以上的与本次招标类似的业绩(以合同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金额不明确的提供支付证明或业主证明或发票(开票日期须在合同生效后且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③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5)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2-12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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