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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元门水厂尾水泥饼处置项目 泥饼处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2024年度上元门水厂尾水泥饼处置项目 泥饼处置服务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泥饼处置服务
2.2最高投标限价(元/吨):163
2.3服务期限:366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2.5合同估算价:238.6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处置一般固废(或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加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150吨/日及以上的泥饼连续综合处置能力(须提供能够反映上述要求的环评报告或竣工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应具备自有专用车辆从事泥饼运输;若无自有车辆,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合作,但必须满足投标人对运输车辆的相关要求。(须提供车辆权属证明、车辆所属单位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证以及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装备证明和运输路线查询截图示例。其中,非自有车辆还须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和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的处置点应符合环保相关要求。(提供处置点的准确地点名称,并提供环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④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投标人不存在以下行为: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04 15:00:00。
2024年度上元门水厂尾水泥饼处置项目 泥饼处置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2024年度上元门水厂尾水泥饼处置项目 泥饼处置服务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泥饼处置服务
2.2最高投标限价(元/吨):163
2.3服务期限:366天
2.4服务地点:南京
2.5合同估算价:238.6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处置一般固废(或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加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150吨/日及以上的泥饼连续综合处置能力(须提供能够反映上述要求的环评报告或竣工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应具备自有专用车辆从事泥饼运输;若无自有车辆,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合作,但必须满足投标人对运输车辆的相关要求。(须提供车辆权属证明、车辆所属单位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证以及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装备证明和运输路线查询截图示例。其中,非自有车辆还须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和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的处置点应符合环保相关要求。(提供处置点的准确地点名称,并提供环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④投标人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投标人不存在以下行为: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04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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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09287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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